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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:出任警局宣传形象大使? (1/2)

第四十二章:出任警局宣传形象大使?

听到“三千一百万”这个数字。

林古一开始都愣了一下!

一般来说,一部电影总票房和首日票房的比值都会在6-10之间。

但《烈日明心》这部电影不一样啊......

这特么是一部悬疑、犯罪类的电影!

这种题材电影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首日票房一般都不会太高,讲究的是一个后劲。

不夸张的说,以《烈日明心》的完成度,后面总票房翻12倍以上不成问题!

也就是说,目前大致可以预测,总票房应该接近四亿!

要知道,前世《烈日明心》这部电影是在15年上映的,最后票房也才三亿而已。

如今,提前一年上映不说。

票房看上去,还要增加三分之一?!

看着激动的曹平和赵雯,林古赶紧让开了门口。

“曹导,雯姐......进来说吧。”

一进屋。

曹平和赵雯就愣住了。

他们还真没来过林古的出租屋......

“林古,你...一直就住在这种地方?”

曹平一脸的不可置信!

他知道林古很节俭,甚至连手机都是一款二手破机子,衣服也基本都是拼夕夕买的。

但没想到,住的地方竟然也这么差!

空间小不说,里面的光线、布局都非常差。

各种家具陈旧且不全。

而且空气中明显有一股发霉的气息。

林古点点头,洒脱笑道。

“反正一年也没几天在这里住,租个好的也没什么用,浪费钱。”

曹平嘴角一抽。

别的不说,单说《烈日明心》这部电影,就给林古带来了300万的片酬!

那时候,林古还没和华艺签约,片酬除了赵雯之外,基本就是林古自己全拿!

就算只有一百万,也不至于连个房子都要这么节俭吧?

而站在曹平身后的赵雯,则立刻就明白了。

林古不想把钱浪费在这种地方上,而是想拿去做慈善......

想了想,她站出来,笑道。

“嗨,是我的问题,我这个经纪人没做到位......”

“过几天,我就给林古找个好点的房子。”

曹平摇了摇头,叹道。

“行吧,林古,你现在也算是大火了,该享受的还是要享受......”

“赚那么多钱,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,有什么用呢?”

“花在自己身上的,才真正用上了嘛!”

林古也只能笑着点了点头。

做慈善的事情,他不想搞得人尽皆知。

能含糊混过去,就最好了。

......

三人坐下后。

曹平才想起这次来的主要目的。

他笑着看向林古,道。

“林古,你看了你围脖的粉丝数了吗?”

林古摇摇头,苦笑道。

“手机......卡死了,我还没来得及看。”

曹平嘴角一抽......

随后,直接取出了自己的手机,打开了林古围脖的主页。

那上面。

明晃晃的数字,让林古自己都呆住了!

648万!

一夜之间!

林古已经是一个接近千万粉丝的大明星了!

随后,曹平又往下划了划,点开了那条系统消息的评论区。

“你看,评论九万条,点赞七十万!”

“林古,你彻底火了!!”

林古接过手机,简单翻了翻,一时间也有些感慨。

他想过自己会火起来,但没想到第一部电影就能火成这样......

“曹导,谢谢您,要不是您选了我当《烈日明心》的男主,我也没办法成功。”

听了林古仍然谦虚、礼貌的话。

曹平的眼中浮现满意与欣慰的神色。

“林古,这是你应得的报酬......”

“这次来,是给你带来另外一个好消息。”

“荔城市公安总局,想邀请你去做警局宣传形象大使!”

警局宣传形象大使?!

听到这个很是陌生的称号,林古有些懵逼!

他什么时候和警局扯上关系了?

见林古不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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